圖片來源:工商時報
前陣子財政部長才說過:
「房仲不用像小七那麼多」
這陣子,房地產市場價量都沒起色
果然不斷在倒閉
有房仲倒了
就代表有人失業
這不管對總體經濟還是個人來講
都不是一件好事
不過呢
目前全台灣仍有 6 ~ 7 千家房仲
還是比超商龍頭 7-11 的 5100 家 還多
究竟房仲那麼密集,合理嗎?
這跟升斗小民的生活,又有什麼關聯?
趕緊看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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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仲業的存在
可以促進資源做有效率的分配
房仲的經營
本質上是靠著對房屋市場以及買賣流程的熟捻
來撮合買方與賣方
以達成「賣者得好價、買者適其屋」的最適分配
我們可以這樣想像
如果你有一間房子要賣
開價一千萬
若不是另外花錢登廣告
你就只能在自家門口貼貼紙條
可能等了大半年才能賣掉
( 圖片來源 )
又或者你因為換工作
被迫要搬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
自己找房、看房 ... 要花很多時間
但如果請房仲協助
由於他們手上有資料庫
可以很快幫助你找到適合的房子
一但價格 OK,就可以很快成交了!
這也是為什麼委託房仲幫忙
即使要被「買賣雙方合計抽成交價金 5%」
這門生意還能不斷欣欣相容的原因了!
那這次的「配角」: 7 - 11
又是做什麼的呢?
它的業務就更簡單了:進貨 → 銷貨 → 賺價差!
早年 7 - 11 草創的時候
其實沒有那麼賺喔
是後來統一集團把好地點都卡起來
而且 金流、物流 ... 等各方面都就定位之後
才開始「越賺越多,分店越開越多 ...」的!
如果一項業務會賺錢,當然應該越做越大
講到這邊
我們可以來進行一堂經濟學小課程:
「如果一樣產品的 邊際收益 ( MR,多賣一單位商品所能創造的收益 )
超過它的 邊際成本 ( MC,多生產一單位商品所必須增加的成本 )
那麼廠商就應該繼續生產,直到 MR = MC 為止 」
同樣的原理
運用在「開分店」這件事
也是一樣喔!
由於 7 - 11 賺了很多錢
所以只要「繼續開分店,能賺更多錢」
它就會一直開下去 ...
同理,全台灣 7000 家房仲會不會太多?
答案很簡單
►► 因為 ( 以前 ) 他們很賺錢,所以才越開越多,飆到 7000 這個驚人數字
圖片來源:陳金瑩 幼年時的經濟學筆記
平均一間房仲,可以創造 1000 萬的年營收
以 2014 年全台買賣移轉戶數 32 萬來看
以及假設其中有一半的交易是透過房仲來成交
一家房仲,一年可以做到 21 戶
如果再以 均價一千萬、成交一戶抽 5% 來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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