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楊耀強╱台北報導】「浴室根本沒弄好,居然就寄保證書來,太不負責任了吧!」羅先生收到特力屋士林店的完工保證書訝異地說,浴室的施工品質差劣,地板縫隙未弄平整,「與宣傳單上的樣品差太多了。」事後,特力屋士林店坦承工程有瑕疵,除賠償1萬2000元外,也派員修繕。
家住北縣新店的羅先生,6月向B&Q特力屋士林店訂購衛浴設備一組,共付6萬元並由對方負責裝潢。經過3個星期的施工,羅先生於8月中旬 收到特力屋的完工保證書。羅先生說,事實上工程尚未完工,他向特力屋士林店反映,工程人員到他家勘查後,承認施工不良,但經過10多次接觸,特力屋只願意 賠償1萬元,不願修繕。
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監事李天河指出,羅先生地板磁磚的溝縫未以水泥舖平,「確實不太好,容易割傷。」
坦承有瑕疵派員修繕
特力屋總公司坦承工程有瑕疵。該公司解釋裝潢管理師於工程期間住院,與下屬溝通有疏失,「聯繫出現問題,才未驗收即發保證書。」特力屋對此表歉意,針對羅先生造成之不便等,賠償1萬2000元外並派員修繕。
11月26日,羅先生表示已收到B&Q特力屋的支票並確認對方負責維修。而B&Q特力屋也已於11月28日修繕完畢。
行 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認為,B&Q特力屋未按照賣場裡樣品裝潢施工,由於樣品廣告也等同契約的一部分,因此可視為業者不完全履行契約。消保會說, 按照《消保法》與《民法》的契約精神,業者應當負責修繕。該會同時提醒消費者,發生消費糾紛時,應當儘量保留證據,例如廣告DM等。
案號:C041206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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